午餐就是炖兔肉。
没有料酒去腥,兔肉中还有比较明显的腥骚味儿,但在饥饿和身体对蛋白质的渴求压迫下,已经是非常可以容忍的地步了。
早已习惯了肉类腥臊味儿的玛雅和霍莉更是流露出近乎夸张的感动神色:天哪,这是何等的美味! 她们以前不是没吃过兔子,但要么水煮,要么直接上火烤,前者腥臊味浓烈,后者肉质干柴,十分难嚼。
可现在呢? 兔肉都被横着切断纹理,提前用木棍捶打过,后面长达数小时的小火慢炖让肉质变得异常软烂,原来令人唾弃的难嚼就变成了画龙点睛般的嚼劲和筋道。
就连那几只兔头都没逃脱,被云漠沿着骨缝撬开,倒出里面完整的核桃仁一样的柔嫩脑花,剩下的脸颊部分继续丢回去炖煮。
脑花表面紧紧覆盖着一层淡红色的血膜,这是腥味的来源,需要提前去掉。
脑仁上沟壑遍布,偏偏又软得很,外行人无从下手。
云漠从外面拔了一根坚硬的草梗,从一端轻轻挑开,然后将血膜卷在草梗上,一点一点点慢慢地从下往上卷起。
不一会儿,连同脑花凹陷处的血膜都被完整带起,干干净净,半点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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