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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胸针拿起来,当年陆和谦不要,魏牧城随手就将其扔在了一个抽屉里,他也不记得陆和谦什么时候把它拿过来又摆在了最显眼的柜子里。
那是他送给陆和谦最昂贵的礼物,也是这么多年来他送给他的最后一个礼物。
陆和谦的公司现在有魏牧城的股份,他名下账户的钱足够另开一家公司,但十几年过去,魏牧城没想过给陆和谦买礼物的事,相反陆和谦买给魏牧城的东西林林总总已经装满了一个小房间。
枫叶形状的胸针在灯光下依旧闪耀,魏牧城看了看,发现了那胸针上多了些细微的刮痕。
但魏牧城不知道陆和谦一直在佩戴这枚胸针,它款式时尚颜色偏淡,不适合在大场合佩戴,魏牧城曾经阻拦过一次,就没见过他再戴了。
正思考,带着微弱酒气的温热气息裹挟清淡的乌木香拥来,与此同时,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花展现在魏牧城面前。
魏牧城接过来,神色习以为常。
陆和谦抱着他,在他的面颊落下轻轻一吻,“看什么呢?”
十几年的光景过去,陆和谦的眉宇多了几分执掌大权的威严和不怒自威的气势,在外面人们常说他雷厉风行的铁血手腕已经超过了陆父,在家里陆和谦褪去坚硬的外壳,连语调都要放缓到极致。
魏牧城低头瞧着那枚胸针,话到嘴边,又觉得不值得问出口,所以他什么都没提,又将其放了回去,指了指身后的柜子。
“送来的都放在那里了。
”
其实陆和谦并不在乎送了什么,但既然魏牧城说了,他就得过去看看。
魏牧城走出衣帽间,将那只玫瑰花放在窗台的花瓶里,精美的琉璃瓶中花团锦簇,未曾出现过枯败的花朵。
儿子发来很多条消息,陆和谦为了锻炼陆安,自从陆安上了高中就开始住校,只有放假才能回来,临近暑假,儿子巴拉巴拉给魏牧城发了一堆想去旅行的地方,让魏牧城挑一个到时候去玩。
魏牧城手指点点,没来得及回复,身旁的床铺陷下去一块,陆和谦又一次拥住了魏牧城的身体,脑袋埋在了魏牧城平坦的小腹上。
“领导,我认错。
”
魏牧城随手摸了摸陆和谦的头发,眼神还停留在手机屏幕,“怎么了?”
“胸针你不是不想让我戴么,我有时候会戴。
”
他说的有时候,差不多是指每一次,否则别人也不会误以为陆和谦喜欢这类型的首饰,成堆地将类似款式送过来。
“没见你戴过。
”魏牧城疑惑。
陆和谦顿了几秒,多有心虚,脑袋还埋在魏牧城的肚子上,声音发闷,“偷着戴的。
”
每次放在口袋里,坐进车里时会仔细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