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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笔书屋>屠户家的娃娃亲夫郎 > 60--65(第7页)

60--65(第7页)

高低得去尝尝这所谓南乳炖出来的肉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吧?反正一斤蹄肘十来文, 排骨二十几文的,也不算贵,县城里有的是有钱的人家。

实在不行,买块大骨头啃啃也成。

于是, 每日来江云苓的摊子前买肉的有他瞧着眼生的客人, 也有吃过觉得味道好吃,再回头的熟客。

甚至还有坐着轿子来的,当然, 这些有钱人家的小姐哥儿自然是不会自己亲自下轿来的,多是遣着家里的仆人来买,买的也大多是排骨。

人家嫌蹄子污糟,吃起来也不雅致。

江云苓倒是无所谓的。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只要每日拿来集子上的肉都能卖光就成了。

再说,也不是所有有钱人家都不爱吃蹄肘的。

他就有碰见过一些大户人家派了家里的管家来,一次性把两只蹄肘全部给包圆了的。

总而言之,江云苓的生意好的很,他每日辰时不到就跟着霍青从家里到镇上去支摊,最多一个时辰就能把带去的肉卖光。

而且因为他的生意好,连带着霍青的肉摊子的名声也渐渐的扬了出去,好些人都知道了,霍青就是城里那个卖南乳小哥儿的相公,左右家里平时也是要买肉的,不如就去霍青的摊子上买的了。

于是,这么一来二去的,霍青每日卖肉的速度也变快了许多,他也不傻,趁着这个机会,每日多杀一头猪,而这几日,两头猪的猪肉都能赶在下午申时之前卖出去。

看的他隔壁的秦屠户羡慕的是直拍大腿:“哎呦,我怎么就没能娶到个这么贤惠的婆娘!”

霍青也不谦虚,朗笑一声,道:“谢谢秦大哥夸奖了,不过我夫郎确实很好!”

这话说完,秦屠户更酸了,然而也没得办法,人家夫郎有本事,有手艺,这青小子也是踏实肯干的人,这钱是合该人家家里赚的。

不过家里的生意越来越红火了,相应的,江云苓也比之前更累了。

他卖熟肉卖的比霍青快,通常巳时之前怎么都能卖光了,而霍青守着摊子有时候得等到下午申时。

家里还有好些活儿要干呢,于是江云苓也等不了霍青收摊了,自己的东西卖完就要先回家。

夫夫俩每天一块儿来,却不是一块走,骡车得给霍青收摊以后去收猪用,于是江云苓只能自己走着回家。

走了两回以后,霍青觉得夫郎每日要走那么远的路累的慌,于是便在城里给他叫了辆牛车送他回去。

一趟五文钱,总比靠一双脚走路好,夫郎不比他,皮糙肉厚的,他也不舍的江云苓吃这般的苦。

但这还不是最要紧的,要紧的是江云苓每日回到家以后还有不少活儿等着干,喂家里的禽畜,扫洒院子、洗衣裳、做饭,而且每日下午等霍青收完猪回来以后,他还的赶紧把第二天的猪蹄和排骨给炖上。

就算是打草、劈柴等等活儿可以等他回家以后才干,但江云苓仍要承担不少。

这时候就能先出家里人多的好处了,要是上头有个公婆或是兄弟姐妹的,这些活儿起码也能给分担一下。

有好几回,霍青起床的时候都看见夫郎坐在炕上打着哈欠揉眼睛的模样。

霍青心疼的紧,于是便不让江云苓这么每日的跟着他往县城跑了。

江云苓一开始还觉得这样不太好,南乳的生意才刚打出去,却被霍青按回了炕上,道:“没什么不好的。你隔上几日才去一趟,城里的人想吃吃不到,下次你再去的时候生意才会更好,不然再好吃的东西,天天吃也得吃腻味。”

闻言,江云苓的神情有些懵:“是这样的吗?”

然而再仔细一想,好像也确实是这个道理。

于是他便听了霍青的,后头改为每隔三日才往城里去一趟。

一开始,他还有些忐忑,结果到了城里以后,他的摊子才刚支上,就有客人围着味道过来了,瞧见他以后还问了一句:“哎呦,小哥儿,总算等找你了,你这两日怎么没到城里来?我还天天到这儿来瞧一眼,等着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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