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就疯吧。
陆衍边咳嗽边从床上坐了起来,枕边的匕首划破了他的掌心,唯有尖锐的痛感让他清醒了些。
他掌心已经有了一条条疤痕,有些结了痂的伤痕已经不会痛了,除了看着丑陋,不痛不痒。
陆衍每次快要控制不住自己,就会在掌心狠狠划上一刀。
她出嫁那天,这把匕首几乎快要穿透他的手掌,血流了满地。
陆衍一遍遍告诫自己不要被她骗了,不要喜欢她,还不是落入了万劫不复之地。
他回过神来,冷静擦干净掌心里的血。
第二天,陆衍就同父母请辞,他得回京。
—
为了赴宴,阮明姝光是挑衣裳就挑了半天,她今年春天还没来得及做新衣裳,往年这个时候,衣铺的掌柜早就请绣娘上门来给她量尺寸。
往年的尺寸不能再用,去年冬天量好的也做不得数。
短短几个月,她又抽条长高了些,叫她烦心的胸口好像也变得更丰腴圆润。
阮明姝不肯穿自己以前穿过的裙子去赴宴,她想出门买新衣裳穿。
她的夫君,一个月有半个月赋闲在家,和她一样无所事事。
阮明姝早就对跟着他飞黄腾达不抱希望,她出门一趟要花好多银子,没个上千两她都没底气出门。
可是叫她花自己的私房钱,从嫁妆里拿钱去花,她又舍不得。
并非阮明姝小气,而是她觉着现在应该要沈嗣养着她了才对。
丈夫给妻子钱花,是天经地义。
就算有名无实,他也得好好养她。
阮明姝在家里也不怎么花自己的钱,除了找杀手那回,掏空了家底。其余要花钱的时候,她都伸手问阮敬辞要。
阮明姝从厨房端了碗刚做好的汤,端到书房去借花献佛,羞答答说这是她特意给他准备的汤。
沈嗣看着桌上的汤,问:“你煮的?”
阮明姝说:“我从厨房千里迢迢给你端过来的。”
沈嗣笑了笑,语气戏谑:“真是辛苦王妃了。”
阮明姝没同他绕弯子,开门见山:“我要出门买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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