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发神经吧,小俞!吹皱一池春水,于卿底事?人家太太都不管,要你来管什么闲事?”王建章压住他的肩膀,“而且,你想在酒家里打架吗?你终日采访新闻,也想自己成为新闻人物吗?别胡闹了!多喝了几杯酒,你就神智不清了。秋萍,你去弄个冷手巾来,给他擦一把,醒醒酒吧!”
俞慕槐倒进椅子里,用手支着头。
“我没有醉,”他喃喃地说,“我只是生气,有个好太太在家里,为什么还要出来找女人?他该在家里陪他太太!”
“你这就不通了,小俞。”王建章笑着说,“太太再好,整天守着个太太也不行呀!拿吃东西来比喻吧,太太最好,太太是鸡鸭鱼肉,别的女人不好,只是青菜萝卜,但是,你天天吃鸡鸭鱼肉,总有吃腻的一天,也要换换味口,吃一点青菜萝卜呀!”
俞慕槐瞪视着王建章:
“你们这些男人都是没心肝的东西!”
“怎么连我也骂起来了?”王建章淀异地说,“别忘了,你也玩过,你也沉溺过,你也不是圣人!你在新加坡,还和一个歌女……”
“别提那歌女!”俞慕槐的眼睛涨得血红,跳起身子,指着王建章的鼻子说,“你再提一个字,我就揍人!”
王建章愕然地看着他。
“好好,我不提,不提!”他说着,也站起身来,“我送你回家去。”
俞慕槐摔开了他的手。
“我不要你送!”他嚷着,“我也没有醉,我自己可以回家。你尽管在这儿吃青菜萝卜吧!”
王建章啼笑皆非。
“你今天是怎么了?”他陪笑地看着俞慕槐,“你确信能一个人回去吗?”
“当然可以!”他从口袋里掏出皮夹,要付账,王建章阻止了他,“今天我请客!你去吧,叫侍者给你叫辆车。”
“不要!”他甩甩手,“我要散步!”回过头,他望着秋萍,“你本名叫什么?”
“丽珠。”她轻声说,“很俗气的名字。”
“还是做颗美丽的珍珠吧,别做秋天的浮萍了。”他说着,转过头去,脚步微带踉跑地冲出了酒家的大门。
一阵冷风迎面欢来,冷得剌骨,雨雾迅速地吞噬了他。他激灵灵地打了个冷战,在那冷风的吹拂和雨滴的打击下,他的酒意醒了一大半。几辆计程车迎了过来,他挥挥手,挥走了他们,然后,踏着那深宵的雨雾,迎着那街头的寒风,他慢吞吞地,毫无目的地向前走去。
他走了很久很久,头发上滴着水,一直滴到衣领里去。皮衣湿漉漉的也滴着水,把裤管都淋湿了。他没有扣皮外衣的扣子,雨直打进去,湿透了里面的衬衫和毛衣。他走着,走着,走着……走过了那冷清的大街,走过了那寂寥的小巷。然后,他蓦然间发现,他已经来到忠孝东路羽裳的家门口。
早在羽裳婚前,他就知道这幢二层楼的花园洋房是羽裳的新居。在羽裳婚后,他也曾好几次故意骑着车从这门口掠过。或者,在他潜意识中,他希望能再看到她一眼,希望能造成一个“无意相逢”的局面。但他从没有遇到过她,却好几次看到欧世澈驾着那深红色的野马,从这巷子中出出入入。
现在,他停在这门口了,远远地站在街对面,靠在一根电杆木上,他望着这房子。整幢房子都是黑的,没有一个窗口有灯光,羽裳——她应该已经睡了。他望望屋边的车库,车库门开着,空的,那吃“青菜萝卜”的丈夫还没有回来。他把头靠在电杆木上,沉思着,不知那深夜不归的丈夫会不会是个“素食主义”者?
他在那儿站了很久很久,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雨滴不住地从他身上滑落,他全身都湿透了。他模糊地想起一年前那个雨夜,在渡轮上初次见到羽裳。淋雨!她也是个爱淋雨的小傻瓜呵!
他的眼眶发热了,湿润了。然后,他轻轻地吹起口哨来,吹了很久,他才发现他吹的是羽裳那支歌:
夜幕低张,
海鸥飞翔,
去去去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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