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间宝剑血犹腥。
山僧不识真好汉,
犹自喋喋问姓名。
大概也就是这么回事吧,具体有些个别的字,不知道范云忘记了没有,反正范云印象中应该就是这么一首诗吧。
范云也不知道这首诗到底是谁写的,反正当时他只记得是在一个同学的笔记本上看到的,看到之后范云就是觉得这首诗里面充满了一种男子汉的豪情壮志,他比较喜欢,于是就反复的默读,居然把它背了下来。
范云的指尖上面用着力使劲将刀尖划进石头里,将这首诗的痕迹尽量留得深一些。
石屑如雨。
纷纷而落。
刻完之后,善于摇头晃脑的欣赏了一下,感觉到似乎字体不是那么的明显,大概是因为那些石粉太过于泛白的原因吧,于是范云就站起身来走到下面的水边,用手捧了一捧水过来,淋在他刚刚刻过字体的石壁上,淋过之后发现那个字体似乎清晰了一些。
也就那样吧。
毕竟,这只是他的一个即兴之作。
再说了,他也不是什么政府高官,什么名人。
他的旁边又不会有一大堆的随从,或者陪同的人跟着他,看到他刻了字之后,连忙的拿来红油漆,将那些字一笔一画刷上颜色,方便识别和欣赏。
不过。
话又说回来,如果说是有身份的人走到那些旅游景点想要留念的话,他们大概应该不会像范云这样笨手笨脚的用小刀刻吧,他们通常情况下都会抓起一只狼豪,来站满旁边景区的工作人员捧上的墨汁,在早已经布置好的石壁上一挥而就。
像这种人,不但现代人有,古代也多。
大概也就是那句所谓的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吧。
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一旦到了外地的某一个旅游景点之后,都喜欢在石头上呀,或者在什么上面留下自己的名字,譬如说唐朝的时候许多的大诗人就是这样子的,他们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走到哪里诗就写到哪里,然后自己的墨宝,也会留到哪里。
据说,现在的一些领导也是这样子的。
有些领导也十分喜爱在自己所过之处留下墨宝。
此处的饭店新张开业需要题词,那么这个领导就会欣然前往,提几笔来给这个饭店写上一副牌匾。
另外一家公司刚刚开业,也想求领导赐墨宝一张。
没问题,只要润笔费可观,别说一张了,就算是十张八张也没有问题。
可惜的是。
有朝一日当这一位领导因为贪污腐败或者说因为其他的什么原因而被摘掉了官帽子沦为平民的时候,那么当年曾经求他提过字写过牌匾的这些单位,不知道是出于急于撇清关系的原因,还是其他一些什么目的慌不得的,赶紧将这个领导当年可以一字千金的墨宝通通的摘下来。
就连那块上好檀木做成的牌匾。
恐怕。
也已经被大斧子劈成了一块一块的柴火,塞进了炉膛里。
真是。
此一时,彼一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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